/小、龍。 發表於 10-1-2010 21:25:04

自首都冇得輕判…無天理:(

本帖最後由 /小、龍。 於 10-1-2010 21:43 編輯

代理人:1月10號啦喂
申請會員名稱:/小、龍。
所犯的事:講粗口
悔改敘述:我衝動控制唔到自己先會做出D咁羞恥既事,希望俾次機會…
若能解禁:會如何利用有關帳號:為論壇作出多點貢獻…
其他意見:解禁後就完全沒意見了…

/小、龍。 發表於 10-1-2010 21:41:41

我吊= =再扣冇啦   

Ron 發表於 10-1-2010 21:41:56

這個 -100樂點 是送給你的
請閣下好好自我檢討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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